连云港市积极贯彻落实《旅行社条例》 近阶段,连云港市旅游局采取多种措施,积极贯彻落实5月1日刚实施的《旅行社条例》,同时将《旅行社条例》的学习、宣传和贯彻与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,有力促进了全市旅游业的科学发展。 一是召开全市《旅行社条例》宣贯培训会。4月28日,邀请了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杨俊才副处长,东南大学旅游系储九志教授等领导及专家,举办了全市《旅行社条例》宣贯会暨旅行社管理工作培训会,对《旅行社条例》、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进行了详细的宣讲培训。全市各县区旅游局分管局长、旅行社管理工作人员,全市各旅行社总经理,连云港市旅游局市场处、质监所、综合法规处负责人,市新闻媒体记者140多人参加了会议。二是健全内部工作机制,完善《旅行社条例》的行政执法程序。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要求,对局内部涉及旅行社的审核审批、旅游投诉处理、年检程序、行政执法(处罚)程序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,并尽早及时出台施行,确保依法行政。三是大力开展《旅行社条例》的社会宣传,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。将结合旅游系统“五五”普法宣传工作,开办网络宣传专栏,并通过《苍梧晚报》旅游专版、《港城365》及广播电台的《行风热线》等宣传平台,向全行业和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活动。同时,印制《旅行社条例》单行本,向市民发放关于旅游者合法权益及其保障内容的讲解、说明宣传册。将开展旅游行业学习《条例》的知识竞赛活动。将加强与市工商、物价、经贸、外汇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,建立部门间工作信息沟通平台,完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对旅行社的管理机制,做好旅行社行政服务工作,为《旅行社条例》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打好基础。 |